[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4-0002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发〔2024〕10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8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4-0002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发〔2024〕10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8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8 |
[ 有效性 ] |
关于大足区海棠社区获得命名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
?关于大足区海棠社区获得命名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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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区有关单位(区委政法委、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各镇街老龄委、镇街卫生健康办:
今年大足组织全区社区开展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有6个社区获得向市推荐,市从中选择两个社区向国家推荐,创建成效显著的海棠社区获得了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命名的殊荣。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现将《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命名关于转发命名 2023 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委办便笺〔2024〕13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按照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及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卫发〔2022〕64号)要求,请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区有关单位和全区所有镇街,继续每年至少组织各镇街1个城乡社区扎实开展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确保2024年全区创建成更多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希望2023年获评的棠香街道海棠社区、2022年获评的双路街道双龙西路社区、金山镇街村社区和2021年获评的通桥街道山湖社区、棠香街道报恩社区,充分发挥好示范模范作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及各媒体,要深入宣传推广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典型经验,扩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促使辖区创建社区积极争创2024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共同推进全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4〕17号)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 重庆市大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命名通知上级已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公室。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 ??????????? ? 2024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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