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42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委发〔2023〕4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7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2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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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7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2 |
[ 有效性 ] |
365体育网址回龙镇2023年度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办、站、所、中心、执法大队,镇属各单位:
?????现将《回龙镇2023年度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进度节点和工作安排,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委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1月2日
回龙镇2023年度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年度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乡村振兴局365体育网址《全区2023年度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乡振发〔2023〕29号)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回龙镇2023年度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一查”。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进一步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情况。
(二)“一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对脱贫户、监测户入户据实采集收入有关情况,计算人均纯收入,经数据审核后,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
(三)“三更新”。在入户采集基础上,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对发生变化的重要指标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一是更新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家庭人口变化等情况,(详见附件1、2、3)。二是更新政策落实情况。更新脱贫户、监测户享受政策情况(到户政策清单模板参见附件4,一式两份分别留存),其中脱贫户享受政策情况只需线下采集,全国信息系统将通过抓取基础信息、数据交换等方式自动生成帮扶措施信息;监测户享受政策情况还需线上更新帮扶措施。三是更新务工信息。更新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地点、务工时长等务工监测情况。
二、工作安排
集中排查和动态管理工作于2023年10月开始,12月25日前完成,分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日前完成)
我镇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回龙镇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对所有参与第二轮排查的镇村干部、以及帮扶干部和信息员都培训到位。
(二)集中排查和信息采集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1日完成)
1.集中排查。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和识别标准,对可能符合监测条件的重点人群开展排查识别,确保应纳尽纳。全覆盖走访脱贫户、监测户和一般户中的重点人群。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重病户(2023年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有高中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农村家庭、农村受灾户等。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按规定流程及时纳入监测。排查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动态清零,对已经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标注“消除风险”。
2.信息采集。结合集中排查工作,同步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对脱贫户、监测户相关信息进行采集。主要包含2项具体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家庭基本情况,享受帮扶政策、务工监管数据等信息。
(三)数据录入更新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1.数据录入更新。根据时限要求,分阶段做好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全国信息系统已于2023年10月20日24时开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各村(社区)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务必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2.数据分析核实。在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的同时,镇街加强数据监测分析,组织力量对疑似问题进行核实。
(四)总结报告(12月20日前完成)
数据封库后,我镇要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分析相关工作,对第二轮集中排查和信息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集中排查和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等力量,采取“两人一组”的入户小分队的模式开展入户走访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质量,充分发挥镇村两级信息员作用,把好数据采集关、初审关、录入关,确保信息采集录入账实相符。
(二)规范工作流程。要严格工作程序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人员工作责任,入户工作按照2人一组开展,户表信息原则上通过入户采集获取,如因农户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无法入户采集的,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对确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整户不具备正常沟通能力的可由亲属或村干部代答。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年度收入等重要信息需经农户和信息采集员“双签字”确认。工资性收入按要求扣减必要就业成本的相关情况(如是否已扣减必要成本、是否包吃包住、享受务工交通补贴、县内务工等),应在信息采集表(对照表)相应位置进行简要注明。
(三)确保数据质量。要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做好数据分析和实地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过程和程序管理,严把信息采集、计算和审核等关口,不断提高采集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有关说明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二)涉及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口径规范的有关要求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4号)文件中的《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和《规范做好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为准,其他信息采集要求以2022年度动态管理同口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