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足区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绿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的通知》文字解读
《关于申报大足区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绿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的通知》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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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申报项目通知》内容,现将《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大足区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4〕14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机制的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产品(服务)补贴模式和推广应用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种植业者应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深化农药减量整改成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委第4次行政办公(扩大)会议通过,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申报大足区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绿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4〕14号)。
二、主要内容
《申报项目通知》包括申报对象、申报条件、项目内容、申报要求四个方面。主要内容有:
(一)申报对象
在大足辖区内从事中药材种植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中药材集中连片发展种植区域,每个中药材申报主体种植面积须在1000亩以上。
(二)申报条件
1. 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行。
2. 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帮扶困难群体义务。
4. 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承诺书)。
5. 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6. 能规范填写农事记录台账,实施过程中农事操作记录清楚。
(三)项目内容
1. 建设内容
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重点支持中药材主要种植区域,切实推进项目实施。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取一批能够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应用推进积极性较高、规模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购买的绿色防控产品和统防统治作业按照不高于70%的比例进行补贴。项目业主须在《重庆市2024年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名单》中购买绿色防控产品;须在《重庆市2024年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名单》或《大足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名单》中购买统防统治作业服务。
2.?? 建设期限
2024年10月31日前。
3.?? 项目类别及补助标准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全部使用以下产品(服务),项目总补贴资金不大于14万元。
实施作物 |
实施面积 |
实施主体数量 |
产品(服务)名称 |
亩用量 |
中药材 |
1000亩 |
1家 |
杀虫灯 |
30亩/盏 |
降解黄板 |
25张/亩 | |||
大蒜素 |
1瓶/亩 | |||
统防统治 |
—— |
注:根据项目业主申报情况,实施面积可适当调整。
-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区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化学农药用量较农户常规防治减少10%以上、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建立全程农事生产记录、项目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四)申报要求
1. 提交申报材料。①项目实施方案;②项目申请表;③产品及服务购置清单,以上三项材料提供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纸质件和电子件必须一致。④承诺书。⑤近两年详实的农事生产记录。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地合同等。
2. 报送时间。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 报送方式。按属地原则,由镇街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业主自主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农业农村委评审。